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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审查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审查
一、审批流程
1、小额贷款公司提出申请。
2、县(市、区)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州)主管部门。
3、市(州)主管部门复审。
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的,市(州)主管部门复审后,报省政府金融办审批。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变更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由市(州)主管部门直接审批,同时,报省政府金融办公室备案。
4、省政府金融办进行最终审查,并出具批复。
5、小额贷款公司在完成变更登记手续以后的五个工作日以内向市(州)主管部门备案。
 
二、要件资料
1、小额贷款公司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申请书,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业务开展情况、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原因及理由、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方案。
2、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决议。
3、拟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料,按照筹建小额贷款公司的要求提供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要件资料。
4、县(市、区)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5、市(州)主管部门的复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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