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银监会: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试点要慎重

来源:中金网
近日,银监会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2014年,在保持合理信贷投放总量前提下,要继续坚持“有扶有控、有保有压”原则,信贷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突出加大对现代农业的金融支持,保持涉农信贷投放总量持续增长。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不断增强支农服务功能,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更好发挥支农服务主力军作用。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稳妥组建农村商业银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入股,提升民间资本股比,壮大支农资本实力。健全面向“三农”的公司治理和运行机制,指导农村商业银行在董事会下设立“三农”委员会,增强对服务“三农”发展战略的引导和强化作用。加快处置高风险机构,吸收社会资本参与高风险机构重组改造,适当放宽持股比例要求。完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强化省联社服务功能,整合放大服务“三农”能力。稳步培育发展村镇银行,加快在农业地区、产粮大县的布局,进一步提高民间资本的参与度,坚持股东本土化和股权多元化,坚持经营的专业化和服务的差异化、特色化,按照有利于强化社区金融服务、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有利于完善法人治理原则,优先引入当地优质企业和种养大户投资入股,科学调整主发起行与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
《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着力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促进提高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要探索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金融组织体系、经营管理体系、金融产品体系、风险分散转移体系、农村信用体系和政策扶持体系。要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信用评定范围,做实信用信息基础;提高授信额度,重点支持发展层次高、经营效益好、带动能力强、信用状况佳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激励考核力度;创新契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的金融产品,满足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推动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和抵押配套措施,为有效开展抵押贷款业务创造良好环境。要按照中央有关要求,慎重稳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试点,重点支持在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程度较高地区,探索开展相应的抵押贷款试点。试点中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操作过程中要注重做到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要结合抵押业务特点,探索融资模式,创新融资产品,完善业务流程;要注重贷后管理和风险评估,密切跟踪抵押资产状况,加强贷后管理,做好贷款风险评估和动态监测;要注重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建立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评估流转以及融资风险分担和政策支持机制。
要持续深入地推进支农服务“三大工程”,打造支农服务特色品牌,大力发展普惠金融。

版权所有:四川青羊汇盈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策划制作:精石信息 中国西部信息网 蜀ICP备11004083号